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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通知
2021-07-27 16:04   党委宣传部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河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》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进一步扎实开展我校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安排如下:

一、调整完善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项目清单

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贯穿的初心使命、性质宗旨,贯穿的人民立场、人民情怀,转化为工作要求,体现到解决广大群众、师生员工“急难愁盼”问题上。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“精准、鲜明、具体,基本一条是要让群众有获得感”的要求,聚焦师生群众烦心事、揪心事,进一步丰富完善办实事项目清单,推出一批实招硬招、政策举措、项目工程,实施“挂图作战”,确保条条落实、件件落地、事事见效。要抓住关键少数,推动领导干部在办实事上领办,做好示范、做好带动,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事关广大教职工生切身利益的难题。

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上述要求,进一步调整完善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项目清单,并于8月10日前把月报和更新后的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 项目清单,经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审阅同意后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。

二、组织开展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观摩活动

学校将适时召开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工作现场会,通报情况、交流经验、现场观摩、提出要求。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各自实际提前筹划,作出相应安排,展示工作成效,交流经验做法,不断把实践活动引向深入。

三、积极参与“我为师生办实事3个100”推选活动

为进一步扩大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覆盖面影响力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,河南省委将适时从全省实践活动中遴选100件有代表性、有影响力、已经完成且群众满意度高的实事(服务项目),100个为群众办实事的先进服务单位(团队),100名为群众办实事的党员服务标兵,并在全省进行宣传推介。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总结前段工作基础上,深入挖掘先进典型,总结先进经验,凝练特色做法,积极参与“3个100”推选活动。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申报一个类别(服务项目、服务单位、服务标兵任选其一,也可以多推),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,并配图片和具体事例,于8月10日前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。

党委组织部邮箱:zzb@hactcm.edu.cn


中共河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
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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